纯粹的持股公司
它不从事任何的实际业务,只以购买股票控制其他企业作为经营的一目的和方式。
混合的持股公司
它既通过购买股票控制其他公司,本身也从事一定的业务经营。美国1970年的《银行持股公**》曾对美国银行业的持股公司作过规定,凡是控制了一家银行25%以上股权的公司就是持股公司。*二次世界大战后,美国银行业的持股公司得到了广泛的发展。持股公司的数目在增多,实力也在增强。美国的大银行许多都有自己的持股公司。例如,芝加哥**国民银行的持股公司,称为芝加哥**公司。美国洛杉矶的“西方银行公司”也是一家着名的银行持股公司,早在1974年它就已在世界大银行中居*27位。它拥有 183亿美元的资产,控制着美国西部11个州的20多家银行的绝大部分股权。这些银行持股公司本身并不经营银行业务,而只以控制银行的股票为目的。“美通公司”是美国的另一种类型的大持股公司,在60年代,它的股本仅为3亿多美元,而被其控制的16家企业的资本总额却多达20亿美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