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当机构主管单位: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会
典当实际分管审批部门:省金融办(局)【直辖市、特区市金融办】
注册资本限额:伍佰万币起(须实缴到位)
典当经营许可文件审批情况:停批状态,局部个别省市可转让股权。

新设典当行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有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章程。
2.注册资本。注册资本不币300万元,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不币500万元,
从事财产质押典当业务的不币1000万元。
3.经营住所。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,用途为办公或商业,提供房产证复印件。
4. 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。
5.股权结构。有不少于2个具备投资能力的法人股东,法人股应当相对控股(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/2以上,
或者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/3以上);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,个人独资企业出资视同个人出资。
6.股东(含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)。法人股东必须是经营3年以上且连续2年盈利的法人企业。
7.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、自然人股东、典当行拟任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均非我国公务员

典当行公司转让
公司名称:北京XXXX典当有限责任公司
注册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
注册资金:1000 万元
注册时间:2012
经营范围:动产质押典当业务;财产质押典当业务;房地产

每年年审都正常通过,没有不良经营记录,非常干净。典当行公司整体转让
全部转让 还在经营 一直有盈利典当行公司整体转让 全部转让 无债权债务
要进入典当业的老总们,您可得抓紧了,现在的政策是一个变化,若明年典当行业划归银监会管辖以后,
您再想着急入手,恐怕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,的政策还不是那么紧,您又想通过典当行开展放贷业务,
赶紧收购一家。我公司有很多这类型的资源,城区的、郊区的任您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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